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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发布日期:2022-04-20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总 则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效率,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设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战略,全面推进法制国土建设,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为重点,使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国土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保障
1、实行首长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坚持岗位责任制原则。各行政执法处室(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根据各自职责,将责任、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人员,保障各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责任的全面落实。
3、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李锦铖
副组长:于风明、齐斌、王东辉、栗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执法依据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大, 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200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国人大, 2007年8月30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 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
2、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9年1月1日施行)
《基本农田?;ぬ趵罚ü裨?,1998年12月27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1990年5月19日施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2015年3月1日施行)
3、地方性法规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2005年5月27日施行)
《河北省基本农田?;ぬ趵罚ㄊ∪舜蟪N?,2004年1月1日施行)
4、政府规章
《河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河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土地登记办法》
《河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三、主要职责职权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林业和草原等政府规章,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林业和草原等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自然资源、空间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城乡统筹发展模式,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嵬泄夭棵?,做好城市建设行业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城市设计、建设工程规划工作。指导乡镇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ず图喽焦芾砉ぷ???构量占淇⑹室诵云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ず煜?、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せ肪车纳?、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采矿用地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げ钩ブ贫?,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实施,提出备选项目。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ぶ贫?。贯彻执行耕地?;ふ?,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负责耕地?;ぴ鹑文勘昕己撕陀谰没九┨锾厥獗;すぷ?。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依法管理矿业权的登记上报工作?;嵬泄夭棵怕涫当;ば钥傻奶囟笾?、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
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规划勘察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
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含城乡建设规划)、测绘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指导监督执法队伍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工作。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ば薷垂ぷ?,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ば薷垂婊⒆橹凳?,起草林业方面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生态?;ば薷垂こ?,负责全市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养、划定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拟定全市林地?;だ霉婊⒆橹凳?,监督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市属森林资源。拟订全市湿地生态?;ば薷垂婊⒆橹凳?,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拟定全市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でㄉ韫婊⒆橹凳?。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处置。
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すぷ?,组织开展资源调查,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负责全市各类自然?;さ毓芾砉ぷ?。拟订各类自然?;さ毓嬖?,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市级以上自然?;さ氐慕ㄒ椴闯绦虮ㄅ??;嵬泄夭棵抛龊米匀挥胛幕匾挪纳瓯üぷ?。负责全市生物多样性?;は喙毓ぷ?。
负责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合法权益,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开展退耕还林、天然林?;すぷ?。
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林业产业计划,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すぷ?。
负责查处林业违法案件。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督导防火巡护、火情监测、火源管理及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以及初期林火扑救及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组织开展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负责对上级拨付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承担晋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科室设置及职责
1、行政管理科室 :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后勤保障、人事、财务等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承担综合统计、行业信息统计和内部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协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萍汲晒托畔⒒芾砉ぷ?。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睾椭笔舻ノ坏撤缌ㄉ杈咛骞ぷ?。负责上级交办事项和局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
( 二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配合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治理工作,监督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贯彻落实矿业权管理政策。承担?;ば钥傻奶囟笾?、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承??蟛试春侠砝煤捅;すぷ?。承??蟛试创⒘客臣坪托畔⒎⒉伎蟛卣铰源⒈腹ぷ?。实施储量动态管理,组织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协助做好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すぷ?。
( 三 ) 耕地?;ぜ喽娇?贯彻落实耕地?;ふ?,组织实施耕地?;ぴ鹑文勘昕己撕陀谰没九┨锾厥獗;?,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ふ哂肫渌匀蛔试幢;ふ叩南谓?。建立健全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げ钩ハ喙毓ぷ?。指导各乡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 四 )林业管理科:承担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全市国土绿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ば薷垂こ?。负责植树造林、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全市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でㄉ韫婊⒆橹凳?。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负责全市古树名木?;?、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编制林地?;だ霉婊⒓喽绞凳?。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林木采伐、运输工作。拟订公益林?;す婊⒆橹凳?,负责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林?;すぷ?。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负责督导防火巡护、火情监测、火源管理及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 五) 自然资源监察办公室:对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实施全市土地执法监察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规定 ; 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 ; 组织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政策及规章 ; 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 负责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 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
2、事业科室 :
( 一) 国土资源开发整理中心:负责全市后备资源调查工作 ; 负责全市荒地开发工作。
(二 ) 土地交易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已出让固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交易、登记工作 ; 做好土地交易信息咨询交流工作。
(三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实施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棺匀蛔试春偷乩砉榈茸ㄏ畹鞑榧嗖馄兰酃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执法责任。
(一)执法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1、各岗位职责是每个执法人员做好工作的基本准则,对自己的行为负直接责任。
2、各审核环节,审核人对自己的行为负间接责任。
3、各级领导对分管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责任区分
1、承办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承办人的意见经过审核、批准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根据每个环节所起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追究批准人、审核人、承办人的过错责任;
3、承办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而造成执法过错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4、因领导指令、干预导致执法过错的,由下达指令、干预的领导承担责任。
5、承办人明知领导的指令有错误,未向领导提出改正的意见,或者执行明显违法的指令的,应当依法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6、经集体研究决定造成执法过错的,集体承担责任(持反对意见的除外)。
(三)责任追究
对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及其相关人员按照《石家庄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晋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