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13 发布者: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晋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 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15部门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的通知》(冀政务办〔2022〕70号)要求,全面深化我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办事便利度为目标,2023年6月底前,建立完善纵 向联动、横向协同、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开办、企业准营(餐饮)、员工录用、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企业职工退休、公民身后等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的13类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2025年底前,持续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结合实际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扩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标准化办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行标准化集成,进一步完善公布套餐事项的办理地点、办理时限、咨询电话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形成准确、清晰、易懂的办事指南,实现一单告知,并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公开公示;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标准,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统一受理方式,建立联办机制,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税务局、晋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供电公司晋州分公司,人民银行晋州支行〕
(二)推动一窗综合受理。 各牵头部门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根据省统一制定的办理规范和业务流程统一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线下服务窗口,畅通线下办事渠道,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同步并行办理13类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线上线下的申办登记、收件受理等事宜。采取窗口发放、物流快递送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等第一时间送达申请人,更好满足办事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办事需求。〔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税务局、晋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供电公司晋州市分公司,人民银行晋州市支行〕
(三)加强技术支撑。在已梳理出首批13类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基础上,相关责任部门要强化与省有关部门及市级配合部门的沟通对接,进一步做好技术优化,加快推进“ 一件事一次办”所涉业务系统与晋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要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电子化工作进程,深化电子签名、电子证照、人脸识别等应用,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实时归集、共享共用。同时,为相关部门配置权限、开通账号,指导使用,实现一个系统收件、信息共享、业务贯通,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税务局、晋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供电公司晋州分公司〕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实行审批、监管信息双向反馈。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建设,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监管格局。〔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税务局、晋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供电公司晋州市分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及配合部门要在市“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政务服务“ 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围绕基础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同时,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在流程优化、系统对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13类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期全部落地。
(二)强化考核监督。将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务服务考核内容,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改革、未按时限完成任务、不配合改革的要通报批评和严肃问责,晋州市行政审批局要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具体事项办理的日常监测管理切实发挥好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作用,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网站、公众号、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展有关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咨询,积极引导、协助群众通过“一 件事一次办”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大力宣传推进“ 一件事一次 办”改革的典型经验,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为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2.企业准营(餐饮)“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3.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4.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5.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6.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7.灵活就业“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8.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9.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10.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11.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12.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13.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