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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10-16 发布者:应急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并组织指导协调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font>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防火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上报,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负责统筹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市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市有关部门、街道和功能区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9.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负责组织并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街道等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监督检查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13.负责权限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14.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5.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负责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培育、引导、扶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1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及对外交流合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应急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应急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18.拟订全区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并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拟订森林防火相关制度、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并指导全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区直属森林消防大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9.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等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承担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城市安全发展综合工作,拟订全市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工作。
2、自然灾害防御股:
负责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风灾防御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震灾预防和灾害预防工作;监督管理地震灾害防御工作;拟订地震安全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地震监测台网(站),指导乡镇(开发区)防震减灾工作;承担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3、应急管理股: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推动避难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1、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执行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各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其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2、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执行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编制城镇、农村、森林和草原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重大火灾指挥、协调、调度工作;承担市消防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5、政策法规股
1、负责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重点、难点和前瞻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合法性法制审查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研究拟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等中介机构管理并监督检查;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制定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
6、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积极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扎实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社会稳定、持续发展,切实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三、办公地址:晋州市和平街184号
四、办公时间:
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一12:00 下午1:30一5:30
6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一12:00 下午2;30一5:30
负责人:牛士民
联系电话:84318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