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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水利局2022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02 发布者:水利局
2022年5月晋州市水利局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实现运用随机抽查监管的方式进行常态化日常监管,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 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我局的抽查事项清单做到年度全覆盖,根据晋州市“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晋州市“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2022年晋州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晋州市水利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定于2022年5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5月18日至5月28日
二、抽查范围及内容
抽查对象:从晋州市水利局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本次采取定向抽查;抽查范围:晋州市水利局市场主体名录库中东卓宿水利服务站辖区内企业。
抽查内容:取水许可的后续监管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晋州市水利局市场主体名录库中定向抽取15家企业。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两名执法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相关科室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2.现场检查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并做到检查过程影像全纪录。
3.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现场逐项核对填写“随机抽查现场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一审一核制录入程序,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交换到“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水政科人员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局领导,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石家庄政府信息平台和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存在问题的企业移交有关科室依法处理并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水政科负责此次随机抽查的安排部署,总体协调,组织被抽取的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抽查行动有序进行。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相关科室、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晋州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随机抽查结束后,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及时依法处理,并进行公示。
(五)认真总结经验。水政科认真总结随机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不断探索随机抽查新模式,确保我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晋州市水利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