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2-19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晋州市荣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中兴街南(世纪商城),房屋建筑面积1280.00 ㎡,不动产权证:房证字第02501130000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晋州市荣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
发布日期:2025-02-19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