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桃园镇赵兰庄村和营里镇北位家口村及有关农户:
晋州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二期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8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186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88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869公顷。
(二)范围:赵兰庄村位于村西(地块一:东至赵兰庄村地,南至赵兰庄村道路,西至赵兰庄村地,北至赵兰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1526公顷;拟征收北位家口村位于村西(地块二:东至北位家口村地,南至北位家口村地,西至北位家口村地,北至北位家口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343公顷
(三)用途:晋州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二期项目项目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3日。本公告可在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xjdaizhang.com。
四、工作安排
由晋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晋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