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4月份乡村公益岗岗位补贴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晋州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就办字〔2021〕4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10月开始人社局开发各乡镇(开发区)52名乡村公益性岗位,用来安置就业困难的脱贫劳动者,期间为上岗的脱贫贫困人员签订1年以上协议并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按各乡镇(开发区)先垫付后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的形式支付。
2022年3月至4月为就业困难的脱贫劳动者52 人,发放岗位补贴 51500 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电话:69128327.
附件:2022年3-4月乡村公益岗花名册
附件:2022年3-4月乡村公益岗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