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晋州市2025年智慧农机示范基地项目承担主体的通知
关于申报晋州市2025年智慧农机示范基地项目承担主体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河北省农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精神,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现将承担项目主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承担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合作社(含家庭农?。?/font>等承担主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时间在5年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300 平方米。二是建设智慧农机示范应用基地的承担主体,拥有大中型或专用农机装备不少于15台(套)。三是承担主体具备核心试验示范基地用于项目技术试验示范,大田种植核心试验示范基地规模在1000亩以上,要成方连片;智慧农机示范应用基地规模在500亩以上,要成方连片。
二、报名时需携带证件及材料
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报名日期: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9日。
报名地址:晋州市农机服务中心(通达路西32号)
联系电话:84356248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