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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商务局2022年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12 发布者:商务局
晋州市商务局文件
晋商字〔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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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商务局
2022年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加强商务领域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我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双随机”不定向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2022年省、石家庄市和晋州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健全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不断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抽查计划安排
(一)时间安排
按照我局2022年抽查工作计划,定于5月09日至5月25日开展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不定向联合抽查。
(二)主要内容
按照《晋州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清单中涉及的成品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二手车)销售、零售商促销、餐饮等行业领域的商务系统监管市场主体中,按照风险分类等级对信用风险为对信用风险为中风险企业按抽查比例为12%随机抽??;对信用风险为中低风险企业按9%随机抽取。
三、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
市场运行监管股(局综合执法队)负责牵头制定抽查方案、提供被抽查行业名单,按照双随机抽取结果组织实施双随机联合抽查,将抽查情况和统计报表上报“市双随机办公室”并按要求公示。
(二)抽查内容
严格依据《河北省商务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不得另行确定抽查事项。
(三)检查要求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开展检查。监督检查遵循科学公正、程序合法、标准统一、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编组抽取按照“一企一表”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
(四)抽查人员
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随机选派抽查人员。
(五)抽查结果处理
检查人员应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对检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报市场运行监管股备案。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股室要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2022年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不定向抽查统计表
晋州市商务局
2022年5月7日

晋州市商务局 2022年05月07日印发
附件:
2022年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不定向抽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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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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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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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查对象经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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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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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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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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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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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予以查处,并进行行政处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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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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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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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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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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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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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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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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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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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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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销或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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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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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责令期限内已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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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责令期限内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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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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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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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领域
市场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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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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